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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哈尼族足我国西南边疆历史最为悠久的少数民族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适应本民族的社会调控机制。传统习惯法对红河地区哈尼族社会秩序的维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红河哈尼族习惯法发生了变迁,但是没有消失,仍然对当今的哈尼村寨发挥着影响。
本文拟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出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和建立后的红河地区哈尼族的习惯法规范进行分析比较,描述哈尼族习惯法的实际状况,发掘变迁过程中的特点和原因,探寻习惯法发展的趋势。论文的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基本涵义,并明确研究的对象和涉及的区域范围,从而构建起基本的框架基础。论文的第一章对历史上红河哈尼族习惯法在社会物质生产领域和婚姻领域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追溯。第二章,作者参照现代法学理论将红河哈尼族传统习惯法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介绍。第三章则在上文记述分析的基础上,首先论述了建国后红河地区哈尼族社会制度变化情况,进而对此社会背景下习惯法的变迁情况进行研究分析,考察习惯法在当今哈尼村寨的社会功能。最后,第四章从经济、地理、政治、宗教文化方面对影响红河哈尼族习惯法变迁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探讨,并讨论了当今哈尼族村寨中并存的国家制定法和习惯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