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城市土地利用能够通过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以及生物多样性等的影响,进而对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基本保障;只有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才能保证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构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指标体系和模型,分别对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结合协调发展系数,静态和动态协调度,探讨了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相互协调状况,提出了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措施,有助于人们更好地把握区域土地利用现状的协调程度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全面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特别是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以便指导我国或区域的土地可持续利用与发展。主要研究结论有:(1)1995年以来,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呈现上升的趋势,提高显著;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2)1995年至2008年间,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的静态协调经历了“中度失调-轻度失调-濒临失调-勉强协调-初级协调-中级协调-良好协调-优质协调-良好协调”的历程。(3)1995年至2008年间,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水平经历了“中度失调衰退-轻度失调衰退-濒临失调-勉强协调-初级协调-中级协调”的发展历程,发展亚类逐渐由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滞后发展为生态环境滞后状态。(4)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从1995年开始总体上处于协调发展程度不断提高的轨迹。(5)2008年江苏省地市的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都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且协调发展水平整体上表现出苏南地区大部分地市高于苏北、苏中的规律,而且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相关关系,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区,协调发展水平相对较高。(6)根据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可以将13个地市分为5类,分别体现了经济发展、自然条件和政策等对区域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作用的差异。应在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开展城市生态规划,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有效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