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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多年以来缺乏对家族企业的全面认识,很多人都认为家族企业是一种封闭、落后和低效率的组织形式,大部分的研究都是片面的从家族企业本身的情况对其进行评价,缺少与非家族企业的对比,因此,对于家族企业的负面看法难免有些偏差。类似地,对于会计盈余质量方面,人们认为家族企业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中小股东的侵占行为会很严重,因此其会计盈余质量比较低。但是,反过来看,企业广泛存在着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占行为,因此,基于这一点就说家族企业盈余质量较低,的确有点难以让人信服。本文主要是从盈余质量的角度,专门考察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之间会计盈余质量的差异。本文以2008年-2010年在我国A股上市的企业为研究初始样本,参考国内外对于家族与非家族企业的判定标准,按照本文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将整个样本分为两个子样本,即家族企业样本和非家族企业样本。首先对我国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方面进行比较,通过对比发现,我国家族企业在公司所有权维度以及公司管理控制维度要比非家族企业做得更好。由于公司治理会对企业盈余质量产生影响,因此本文接下来就从实证的角度来对考察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之间在盈余质量上的差异性。对于盈余质量方面的实证检验,本文首先是借鉴已有文献,采用异常应计、会计稳健性、盈余反应系数(ERC)作为盈余质量的衡量指标,分别从这三个角度来考察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性。通过实证检验,可以发现家族企业的异常应计水平要比非家族企业低、其会计稳健性和盈余反应系数要比非家族企业高,因此,可以认为我国家族企业的会计盈余质量比非家族企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