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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环境污染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利用环境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经济手段之一,体现了用税收手段来促进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思维。环境税是一种既重经济效益又兼顾公平的经济政策手段,以实现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目的,但征收环境税的设计难点在如何确定环境税税基。环境税税基作为环境税税制中的重要因素,如何科学合理的确定环境税税基,不仅是实施环境税收实践操作中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环境税税制结构中的焦点问题,关系到环境税税率、征收对象等相关问题。确定环境税税基,是环境税征收和完善的基础制约性因素,关乎征收环境税的目的能否实现、关乎环保产业是否良性发展,对于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确定环境税税基需要考虑外在的社会环境因素:环境税税源分布及变化情况、环境税税收收入和国家环境政策;此外,确定环境税税基还需正确把握环境税基在整个环境税税制结构中与征税对象、税收额和税率的关系问题。确定环境税税基除了要考虑一定的内外部因素外,在政策制定以及实务操作中还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保证税基确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依据环境税收的基本原则以及环境税税基的基本理论,确定环境税税基应遵循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原则、以环保产业为重点的原则、税收中性与环保效益结合的原则。目前,中国政府已将征收环境税提上日程,如何确定环境税税基则是比较关键的问题。由于环境税税基受环境税税源分布及变化情况、环境税税收收入和国家环境政策的影响,中国环境税税基的确定应根据各地环境经济状况实行地区差别税基;具体到环境税税基确定的实务中还应注意保障税基确定更合理,这就需要实行环境税税基评估;实施环境税税基筹划,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