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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标志着案例指导制度正式启动,案例指导制度符合我国重视“案例”的司法传统,顺应了两大法系融合趋势,同时,也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上是一项有别于司法解释、判例制度、过渡性举措的法律适用制度,发挥着保障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推进法律的统一适用,遏制司法腐败增强司法公信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等制度功用。但作为一种新兴的司法制度,仍然存在着有关案例遴选标准、案例发布主体范围、案例指导制度效力等方面的争议,仍然存在着细则性规范缺位、指导性案例数量过少且质量欠佳、指导性案例适用频率低下且适用方式不当、指导性案例检索平台分散等问题。针对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制度完善的思考,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推进不仅要从两大法系中汲取可资借鉴的判例制度资源,笔者还拟从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案例发布及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机制、推进司法裁判辅助系统——统一的类案检索系统的建立等三个方面提供可行性建议,以期案例指导制度迸发出蓬勃的生命力。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案例指导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确定了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范围——以法院为创制主体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并介绍了指导性案例的概念。其次,对案例指导制度的现实基础进行梳理和分析,为制度寻求正当性依据。而后,探讨了案例指导制度的性质定位和功能定位,将其与司法解释、判例、过渡性措施等加以区分,加深对其的理解,避免该项制度与其他类似制度相混淆。第二章是案例指导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从案例指导制度在规范方面呈现由粗到细的发展态势,理论方面存在着三大争议,实践方面出现了不协调、不均衡、不统一等适用难题这三个方面探究了案例指导制度的目前状况。接着分析了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运行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于案例指导制度细则性规范缺失、指导性案例数量过少且质量欠佳、指导性案例适用频率低下且适用方式不当、指导性案例的检索平台分散等方面。紧接着,再通过制度所暴露出问题深度发掘出问题所产生的原因,得出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规范自身所固有的局限性、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机制存在缺陷、指导性案例评估清理机制的缺失、法官受传统判案思维的桎梏且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缺少统一的类案检索系统等,由此对制度进行整体性、多维度的了解和掌握。第三章是域外相关制度的规定与借鉴。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包括英国、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中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相关的判例法制度、判例制度的发展历程与适用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并汲取域外国家有关制度运行方式及司法实务操作方面的经验,并立足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找到一条适合我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建设路径。第四章是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措施,这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首先,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案例发布及质量保障机制,使得指导性案例在数量和质量上得到有效提升。其次,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机制上,选取类案识别技术、裁判要点、法官能动性、背离适用报告制度等具体措施作为支点,支撑和推进案例指导制度适用机制这一具体制度层面的完善,进而以点带面,以面带线,逐步形成促进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整体格局。最后,将司法制度与人工智能运作过程中最重要的三大环节——“海量数据、专家经验、模型算法”相结合,探寻案例指导制度下,案例数据库、类案检索系统、类案裁判辅助系统等类型化的配套机制的构建,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制度的自身优势,实现建设案例指导制度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