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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呈现超常增长态势的情况下,县级财政却呈现入不敷出、负债累累的局面。县级政府因财政困难而导致的地方公共品供给不足以及基层政权运转不畅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当前我国县级财政困境置于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分税制改革的大环境下,主要运用西方财政分权理论来分析94年分税制改革后的县级财政问题。本文认为,虽然造成我国县级财政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原因,行政体制原因、社会转轨的原因等,但分税制改革不彻底、政府层级过多所导致的政府财政体制上的缺陷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大原因是分税制改革不到位,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对称:(1)政府间税收分割严重失衡,县级财政收入规模过小且不稳定;(2)事权划分错位,县级政府最终承担了其财权所不能及的事权;(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明显滞后,难以对地区均等化、缓解县级财政困境起到实质性作用。第二大原因是政府层级过多,5级政府层级使得分税制在收入、支出划分上的可行性大大降低,县级政府在没有规则制定权的情况下自然成了“弱势群体”,陷入事权多而财权小的困境。
理清了造成当前县级财政困境的根本体制原因,然后就是对症下药,完善分税制,减少政府层级,以达到最终解决县级财政困境的目的。西方分税制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但我们也不能一概照搬,而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情来探讨适合我们自己的制度改革路径。本文针对造成我国县级财政困境的主要体制缺陷,对县级财政走出困境提出了制度上创新的建议:首先是明确县级财政支出责任,合理划分县级财政收入范围,确立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做到“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然后加大过渡期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规范的专项补助制度并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实现转移支付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接下来,通过推行“省直管县”和逐步撤销乡级政府形成“中央一省一县”三级财政,以更好地实行和规范分税制体制。当然,财政体制的改进还需要其它相关方面配套措施的跟进,包括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快机构改革步伐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为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制度环境,才能最终实现县级财政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