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种利益的角逐,表现在法院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纠纷的多发、执行难案件递增。随着执行难问题的凸显和政府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重视和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思路开始在执行制度、执行理念、执行方式上得到一些改善,但是执行难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彻底有效的缓解,也并没有受到各级法院乃至社会各界监督体系的重视。在我国,就执行质量问题的改善来看,同比其他法院内部问题,还是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但是一整套诉讼机制,尤其是诉讼保障方面,只有执行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才能真正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法院也才能真正做到捍卫公民权利的使者。诉讼是执行的前提,没有经过诉讼的裁判也就失去了强制执行的依据,老百姓在实践中当自己的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实现时,往往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来寻求维权的判决,但是诉讼判决并不必然保障当事人法定权益的必然实现,执行才是老百姓维权道路上最终结也最重要的一环,这一执行制度帮助当事人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实现自己判决权益的现实实现。可见,执行在当事人的维权道路上有着很关键的现实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维权路上遇到了执行难问题,也就意味着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得到真正的债权权益的实现,也就意味着法院的判决成为了一种纸面上的判决,就会导致当事人对法院产生失望情绪,甚至会降低法院在普通民众眼中的威信。然而在众多层级的法院执行案件中,位于这一法院系统末梢的基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因为涉及面最广、关系到基层老百姓的生活乃至生存利益,矛盾也最突出、问题也最尖锐。本文通过对于笔者所处县法院的基层执行环境的调研,以及大量的资料分析,通过关注统计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多寡和其占诉讼案件的比例、执行方式以及执行是否有效保障了判决的权益,通过分析基层法院执行难案件的特殊类型和内外全面社会维度逻辑成因,使人们深刻了解到执行难问题在基层法院社会发展新形势下的实效减损,理解基层法院执行难困境的解决不单单需要司法技术层面的创新改革,更需要因地制宜的执行与基层法院特殊执行难案件相关联的社会对策,希望对解决基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