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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中拟将省级与省级以下的国税地税系统合并,共同完成所辖区域内的税收与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作为税收征管体制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它对强化税务系统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质量、节约税收征管成本、统一税收征管体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该《方案》对地税系统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工作方向与工作重心造成了比较大的冲击与影响。加上“营改增”后,地税系统主体税种流失,失去了主体税种的带动,地税系统的业务量骤减,引发了其机构存废的讨论。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历史的特殊条件,加上中央与地方、财政规模、税制结构与既得利益等各种因素的交织,使国地税的合并工作无法一蹴而就,并且也不会是简单意义上的合并,涉及人员、机构与工作分工等内容的一系列政策需要陆续出台。因此,国地税合并会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工作。纳税服务作为地税系统的核心性也是基础性的工作,同时也是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突破点。面对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提出,笔者认为,地税系统这一特殊时期内的工作内容将围绕纳税服务而展开。地税系统应竭尽所能以办税舒适度与便捷度为核心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与税收遵从,从而维持地税系统税收收入的稳定并实现其自身发展。以此为思路,笔者综合采用文献研究法与比较分析法,结合税收遵从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财政与流程再造理论,归纳并总结出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存在的税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纳税服务信息化功能、纳税服务形式、税收宣传效果与投诉举报受理六大方面的问题,相应地提出优化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的提高税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纳税服务效率、强化“互联网+税务”功能、搭建纳税服务大数据平台、强化税收宣传工作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对策。以期为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优化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