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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现实的表现、未来的趋势等,都是国际社会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核恐怖主义是当今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核恐怖主义作为恐怖主义的一种新型表现形式,具有与其他恐怖主义活动相似的特征,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色。借助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研究,我们一方面可以丰富国际刑法学的研究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国际刑法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对恐怖主义问题的研究,已经超越了学科界限,成为人文社会科学共同关注的问题。恐怖主义问题是国际法、国际政治、国际刑法、国际关系、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政治学等学科的重要研究内容,研究视角的选取与对恐怖主义的不同认识有重要关联。研究核恐怖主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国际层面上,它事关国际社会秩序和国际整体局势;在国家层面上,它事关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法依据,建立以联合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核心的全球核安保机制,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并推进核安全在国家层面的实现。应当看到,核恐怖主义犯罪的最终消除只有根除它滋生的土壤才能完成,这有赖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渐进落实以及对文明多样性的尊重。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本部分以2010年4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国际核安全峰会为切入,结合恐怖主义犯罪发生的趋势和后果探讨了选题的由来。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肌体的顽疾,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加速了历史车轮的运转的同时,也塑造着恐怖主义的新面孔。频发的恐怖袭击是人类冲突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爱好和平的人们从未停止反恐怖主义的斗争。在目睹了“9.11”恐怖袭击的灾难性后果之后,我们不能再坐等一场核“9.11”的来临,为此,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发生,这即是理论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从跨学科的角度对核恐怖主义犯罪进行多视角的研究是全面认识和寻找对策的基础,也是对恐怖主义进行综合治理的必要前提。国际政治学中的国家利益、国际格局、国际关系等相关理论为研究核恐怖主义带来了很好的启迪,运用这些理论解决国际犯罪问题也契合于国际刑法的两重性——国际属性和刑法属性。历史的研究方法、比较的研究方法和实证的研究方法也是研究核恐怖主义犯罪不可或缺的方法。尽管人类社会至今尚未出现严重的核恐怖袭击后果,但是其潜在危险性已经十分明显,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发生,意义重大。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现状和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面临的困境。在介绍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现状前,笔者给出了相关的概念以及该类犯罪的类型与特征。以《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为代表的一系列的国际法律文件对核恐怖主义做出了相关规定,并确立了防范和制止核恐怖主义犯罪的条文基础和制度框架,彰显了国际社会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决心和行动。应当看到,在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上,我们还有改进的空间,主要包括公约等法律制度方面、国际社会合作方面以及实践操作层面等,如资金和应急管理与处置。第三部分着重探讨了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理论基点,这是集中体现本文理论深度的一章。理论基点的不同选择,将带来对国际问题不同的认识结果,进而导致国家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首先,是从国际关系视角去认识和分析核恐怖主义犯罪。国家利益理论、相互依存理论以及全球化理论分别对包括核恐怖主义在内的恐怖主义有独特的解读,依据不同理论确立的国家战略和制定的国家政策直接影响着反恐的立场和行动。核恐怖主义在国际关系发展中并非一个被动的客体,而是给国际关系带来巨大挑战和机遇的事物,其中挑战主要体现在对国际格局构成的冲击、使国家安全利益内容复杂化、致使原有规则体系失效和对国际合作进行实质性的考验等方面;机遇主要包括了密切了国际主体间的利益联系、使核安全和反恐怖地位凸显以及对新型合作模式的寻求等方面。其次是统一国际刑事政策的确立与实施。统一国际刑事政策的发展和完善具有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并以科学、法治和国际原则为指导。针对原有刑事政策的不足,防范核恐怖主义的统一国际刑事政策倡导从事后打击到事前预防、从军事打击到综合治理和从单边主义到国际合作,将复杂多变的核恐怖主义犯罪现象与相对稳定的国际刑事法律相连接,为防范这种超级恐怖主义犯罪确立了理论根基。第四部分针对当前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中存在的不足并依据相关的理论为指导,提出了在国际层面上应当完善公约等配套法规、建立统一的国际反恐联盟和加强核恐怖主义事件的管理等内容。法律文件的完善包括了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的完善两个方面、限制核能军用和促进核能民用两个辅助部分;反恐联盟的建立需要在联合国的框架内加强集体安全制度、优化机构职能、调整国家核安全战略等方面;加强核恐怖主义事件的管理需要完善硬件装备和软件技术、严格保管核材料和核武器、加强教育和提高认识等内容。第五部分回归中国实际,结合当代中国面临的核恐怖主义犯罪威胁,探讨了在国际社会核恐怖主义犯罪日益严重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加入相关国际条约并使其尽早内化的努力,以及坚持限制核能军用、发展安全清洁的民用核能的基本立场。无论是构建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体系还是加强反核恐怖主义的实践,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不断在新形势下寻找防范核恐怖主义的新路径,并且愿意通过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共同就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作出各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