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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收集怒江州2006-2011年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用EPidata3.0录入并建立数据库,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了解怒江州5岁以下儿童死亡发展状况的整体趋势;多方面了解怒江州5岁以下儿童死亡现状,研究得出:2011年全州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8.3‰、13.5‰、16.34‰;农村新生儿死亡率、农村婴儿死亡率除(新生儿)、1-4岁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9.34‰、5.25‰、3.11‰、10‰;城市新生儿死亡率、农村婴儿死亡率除(新生儿)、1-4岁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64‰、4.55‰、1.82‰、17.8‰;城乡间新生儿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有明显差异。全州2006~2011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新生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首位。六年间,全州5岁以下儿童死亡主要死因顺位保持稳定,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因顺位肺炎、早产低体重、出生窒息、意外窒息、腹泻、先心病。历年来排名前三的死因为肺炎、出生窒息、早产低体重。肺炎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首要原因。2006-2011年期间5岁以下儿童接受医疗保健状况:2006年-2011年期间,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以在家中为主,2011年死于家中和途中的比例为70%,与2011年省级监测情况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从5岁以下儿童死前治疗情况来看,2011年40%的儿童死前未治疗与2010年相比有所下降。与2011年省级监测结果比较,儿童死前未治疗的比例较高。从5岁以下儿童死前诊断别来看,2011年县级及以上占36.27%,乡镇级占8.82%,村级占14.71%,未就医占40.02%。全州2006~2011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城乡差距依然明显。5岁以下儿童获得医疗卫生保健可及性差,诸多因素制约婴儿死亡率的下降,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共同参与的“大卫生”观视角,从医学和国家卫生政策两方面提出相关建议,旨在降低全州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提出科学合理的儿童保健政策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