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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C2006》报告指出:人为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中70%以上是由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减少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重要途径即减少化石能源利用。因此,从实施效果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作为促进减排的一个重要市场手段,同时也可能成为促进节能的一个重要市场手段。而长期以来,我国能源形势紧张,自有能源采储比高,进口能源依存度高,“节能减排”一直是我能源政策的重中之重。然而,从我国能源政策的发展历史看,我国确立以节约能源和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为方针的能源政策时间不长,特别是关于工业企业节能的相关政策多以行政手段为主,申报审批流程复杂,政策执行成本较高;财税手段单一,刺激作用有限,且与企业实际经营行为存在一定差异;市场及经济手段较少,能源价值不能完全通过能源价格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2012年,我国全国总能耗为36.17亿吨标准煤,其中工业生产能耗为25.25亿吨标准煤,为全国总能耗的69.8%。《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2.59吨标准煤下降至2010年的1.91吨标准煤,5年累计下降26%。“十二五”期间计划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十二五”期间预计实现节能量6.7亿吨标准煤。由此可见,工业领域的节能潜力巨大。如果可以通过“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这一市场手段弥补目前政策不足将极大促进我国节能减排的发展。 本文梳理不同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设计及交易运行情况,结合我国工业企业的节能潜力及主要节能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以天津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试点为调研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及访谈的形式了解碳排放权交易对于交易体系内控排企业及节能服务公司等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影响,以期望对中国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及节能减排政策发展给出一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