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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以身體舞姿作為表達的符號,每一動作、姿勢都有其內在的情意內涵,舞蹈身體符號是一種曖昧的、含混的表達。舞蹈身體符號沒有語言、文字等符號系統的規定性或邏輯性,每一舞蹈動作的能指範圍是廣泛開放的,所指的概念意義也是多元自由的。舞蹈身體符號的能指與所指是任意的現象,它創造一種離開現實的虛幻世界,這一虛幻世界表現真實存在的心靈情感,它以身體舞姿為符號傳達出內在的情感,舞蹈藝術主要在於表現什麼而不是指明什麼!舞蹈是一種文化產物,它所表現的身體動作姿勢正是一種文化符號,是相當重視「語境」的差異性,也就是相同的舞蹈動作姿勢在不同情感表現的作品中,呈現出不同的能指與所指的關係,它是透過語境的不同而有的差異性,因此,它也是一種情景符號或情境符號。舞蹈身體符號的不可變動性築基於人們的身體動作與姿勢,而可變動性是大幅度地存在於身體符號的能指與所指的關係中,舞蹈身體符號是一種獨特的非語音中心的言語表現。能指與所指的動力因關係是創造循環的,二者是雙面的動力因關係。語境是人的情感、文化因素與社會因素相同交織變化而成的,它既不固定也非無差異的,而舞蹈身體符號是必須涉及語境因素的差異性。舞蹈審美意象是一種「心靈的書寫」,而舞蹈藝術的表現則是一種「身體的書寫」,舞蹈的審美意象在集體的民族意識中,不斷地轉換並傳承下來,它是文化的延續與變異的過程,就如許多的舞蹈創作是立足於當代審美意識,對傳統文化一種深入且感悟的過程,這個過程生發出許許多多令人意想不到的「意象」,它既是傳統的,亦是當代的,是傳統文化的當代詮釋與審美判斷。心靈書寫所刻劃下的痕跡,幅射性地跨越時間與空間的障礙,變異性的影響著每一時空中的舞蹈意象,許許多多舞蹈藝術之「美」,也就蘊藏於此「意象」之中。舞蹈由身體的最原初感動開始舞動,它符合著一種原始性與綜合性的書寫,所以舞蹈的書寫是含混的、未定位的,舞蹈書寫的完整在於多元的且差異的眾多詮釋。這眾多的詮釋可能是語言的,可能是文字的,更重要的是它總是「意象式」的書寫。舞蹈書寫的中心不在舞者、不在舞台、不在觀眾,而在這些眾多相關者之間,因此它是持續變異的書寫,一道道書寫痕跡的顯現,又一道道的消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