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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追溯了大学与政府和社会关系问题研究的常规范式,归纳了常规范式的三大基本思想:大学应享有高度自治和自由;政府控制和社会干预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现实上的必然性;自治、自由和控制、干预均应保持必要的"度",要尽可能在它们之间达成综合平衡.论文同时综述了常规范式的基本解释框架并列举了其三大贡献(提出了一套概念体系,形成了一系列基本观点,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参考性方法)和三大局限(孤立强调大学本位,缺乏系统意识,操作性不强).由此,引出了研究该问题的新的视界,阐释了该文独特的分析角度,并以"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复杂系统及其自组织理论和分权制衡的政治学说,为新的分析眼光奠定了理论基础.随后,在新的视界下,论文对由大学、政府和社会所构成的关系系统进行了具体描述,指出它是一个三位一体的、不以研究者主观意愿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复杂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大学、政府和社会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既相互制约,又共生共荣;置身于理想的关系状态下,政府应该是有限的,社会应该是开放的,大学应该是自主的.论文最后讨论了解决大学与政府和社会关系问题的根本出路.坚持认为要调适好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需要旗帜鲜明地唤回并着力培养和发展大学的主体性——包括培育大学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明确大学自身的使命并坚持开放的原则,强调恪守大学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并提醒大学需要时刻反省自身生存状态.同时,为了确保大学主体性得到恢复和发展,从而攸大学的身份地位在三位一体的关系系统中走向平衡,必须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大学的健康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持之以恒的制度环境保障.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论文结合当前情况具体讨论了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现实途径,包括按续历史、弘扬优良的传统,完善法律法规等硬制度建设,提升社会的理智与文化水平等,以使现代大学制度能建立在更高、更稳定的社会平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