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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面实事本身”的现象学精神的召唤下,现象学教育学着力关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直接体验,教学语言作为体验到的最直接和原初的方式自然而然获得了教育研究对其的关注,语言也因其本身可以被记录、描述而易于被捕捉、把握到,而既有的研究方法也为我们展开对教学语言的研究提供了索引。首先,本文梳理了语言哲学史的线索,尝试阐释语言为何成为现象学的主题,并进而阐释现象学教育学为何会关注语言问题。现象学对语言的关注也是来源于人类语言观的衍变,自古典语言观始,至洪堡特提出语言世界观,语言与心智的关系业已成为语言观的核心,再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给予理解本体论化,也使得语言具备了本体地位。语言是人类的言语行为,受意识支配。本研究分析了语言之为教育的质料,梳理了现象学教育学对语言关注的线索,指出意识之为教学语言意义追寻的“钥匙”。其次,展开对教学语言意义之本体论追问,任何一个研究都内含着一个本体的问题,教学语言意义最大体现在教的实现上。教学语言的意义就是教育的意义,研究指出意义产生、实现与特征;理解无疑成为意义实现的必需,为此阐释了意义主体、教育目的对理解的不可或缺性,并指出教育意义实现须遵循教育的只以自身为目的的实践性质与理解本身的具体性、境遇性、生成性。再次,围绕教的意识与教学语言。指出教学语言的诗性本质,其就是不受拘束、不受控制,教师在教之先对教的拥有并不决定其实现的规定性,教学语言本身就是教,需要对学生的前理解具有明证性,同时也是不受束缚的。借鉴于胡塞尔对于自然态度与反思态度的区分,在自然态度下,经验由于习性化而改变境域,仅以其结果的有效性得以支配教师之教,故而无法解释教师的行为与效应;只有在反思态度下,并且只有反思作为一种意识的时候,教师之教才不仅能有当下的调整,并很好地解释其教育行为。最后,通过在道德教育中的讨论,寄希望由教学语言引起的道德感动而改变学生心灵的秩序,养成学生道德意识。而在知识教学中,智慧无疑成为追求,故而提出通过教学语言给予学生印象,养成智慧,此处仅做一可能路径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