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村委会选举制度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基石。选举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影响着村委会选举的效果和质量,关系到村民自治的法治化进程,影响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其它内容的实施。村委会选举制度从产生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在选民资格的确认、候选人的产生方式、投票方式等一系列规则和程序上发生了变化,并逐步趋于规范成熟,村委会选举的质量和效果也随之提高。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女性化的趋势日益突出,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主体,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的数量和质量并不和她们对农业的投入成正比,农村妇女的参政议政状况一直是学术界关注不够的邻域。本文以选举制度为切入点,以S镇J村为个案,通过再现村委会选举制度演进过程中农村妇女当选的真实状况,力图探寻选举制度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挖掘选举制度实施过程中性别保护政策运行受阻的原因,以找出完善措施。除导言和结语外,全文分作三个部分。 一、简要介绍J村的历史及现状。 二、从选举制度的规定和实施两方面,阐述从1990年到2002年J村五届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及农村妇女的当选状况。 三、讨论。讨论包括:村委会选举制度中存在的性别意识缺位的问题、选举制度实施过程中性别保护政策运行不畅的深层原因、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促进妇女当选的措施三个方面。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传统文化、村民受教育程度、妇代会的功能、“从夫居”生活方式等四个方面,探寻村委会选举过程中性别保护政策未能顺利运行的原因。笔者紧紧围绕阻碍性别保护政策运行的性别歧视和偏见的形成加以分析,提出了农村妇女因缺乏信心而主动放弃本来就不多的当选机会,村民忽略对妇女干部的能力评价,视家庭为惟一归宿的思想使部分年轻妇女自愿放弃作为培养对象的机会;村民文化素质低影响了对性别保护政策内容和意义的理解,选择妇女候选人时感情用事;“从夫居”生活方式打消了村干部选拔培养未婚姑娘的积极性,也限制了外村媳妇的当选等一些有创意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