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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入和急剧的社会转型,社会不公、弱势群体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诸多学科的研究者从社会结构、社会分化以及社会保障等角度已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理论及对策。但较少有学者从制度伦理的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这对于伦理学领域尤其是制度伦理领域来说,显然是一个新的课题。因此,本文从伦理学的角度,结合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来思考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立足于现有的研究资料,从制度伦理角度切人,以一种思辨性的思维方式为导向,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价值分析等方法,分析我国当前社会弱势群体形成和存在的制度原因及其引起的伦理问题,研究如何从社会公正观、道义论、功利论的立场对保护这一特殊群体进行合伦理性的辩护,为完善制度安排提供理论基础和伦理支点,并提出合伦理性的公共政策,体现制度安排的公正品质,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伦理及节约制度创新成本提供某种思路。
解决中国弱势群体的问题要立足中国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完善保证公正的社会制度。逐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给弱势群体以基本的经济生活保障,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建立和完善积极扶持弱势群体发展的社会政策体系,促进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最终,缓解中国弱势群体问题,防止社会危机的出现,实现社会公正,促进中国社会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同样,维护社会公正,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对保护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制度伦理思考是从伦理的角度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的解放和自由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