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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立足吉林省,着眼于保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对以往相关政策的实际效果予以准确、精确的评估,发现其有效性和无效性,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下一步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找准方向、明确思路、启发对策。首先,谈到吉林省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运行效果,不得不考虑到国家整体层面和吉林省局部层面的双重要素,因此在进行吉林省房地产政策调控分析时还需要着重考虑我国在进行房地产调控时政策的连贯性和阶段性。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地产政策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制度改革与试行阶段(1978-1991年)、房地产市场去泡沫化阶段(1992-1995年)、相对稳健发展阶段(1996-2002年)、价格持续上涨、中央调控政策频发阶段(2003-2013年),进行了政策回顾和分析。其次,房地产调控政策运行效果的评价指标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价格指标,涉及价格就必然要考虑供需因素,因此,文章讨论了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需求的影响因素,并利用线性回归模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建立了吉林省房地产市场供需模型。之后,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还体现在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泡沫大小是否可控,本文对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危害进行了探讨,并通过吉林省近些年房地产市场数据的表现,即价格表现、需求表现、供给表现,以及依靠亚类指标表现的轻微、严重程度,判定吉林省房地产市场目前发展相对平稳,并无明显泡沫出现。再之后,考虑到房地产调控政策还应体现其社会保障功能,因此本文对保障性住房的定义、意义以及吉林省保障性住房现状进行了描述和总结,并提供了国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现状以便于对比和借鉴,并运用模糊综合模型对吉林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实行状况进行了评价,发现其基本满足了人民的居住需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最后,为了更加直观地描述吉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运行效果,本文建立了吉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综合评价模型对吉林省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整体效果进行了评估。最后,本文提出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改进措施,如:完善税收机制、提高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联动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