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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扬威于海外”的政治野心与日俱增。近在咫尺的泱泱大清在短短二十年间连续两次在鸦片战争中失败,割地赔款,极大刺激了日本的扩张欲望,使日本认识到炮舰外交是最好的外交手段。从长远角度着眼,“大陆政策”的启动之第一步就是必须先动一苇之航的朝鲜,这是其将来称雄亚洲的跳板。作为当时亚洲唯一的新兴资本主义国家,迫切需要发动一场战争来开拓海外市场和转嫁国内危机,侵略近邻朝鲜必须面对中朝间传统的宗藩关系,而这恰恰是日本“长远目标”的最大阻挠,担心重演历史上的“壬辰抗倭”,可以说这也是两种制度在近代东亚三国间一次大碰撞。1876年2月26目朝日两国签订的《江华岛条约》,使得日本终于迈出了侵略朝鲜关键的第一步,对近代东亚国际关系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那么,长久以来一直尊奉中国为“上国”的朝鲜,面对所签署的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又在清朝那里得到了怎样的态度呢?支持?反对?亦或其他?中国清政府及李鸿章从中究竟饰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是否真如历史一直以来流行的观点认为的那样,他们对朝鲜进行了“劝告”?从前后事实的重新审视,我们可以看出,“劝告”之说实有纰误之处。清政府从中朝间传统宗藩关系出发,恪守这一体制下的行为准则,即对属国的外交政令不予干涉过问,这种状况直至1882年壬午兵变才有所变化。朝日缔结该约,彼时清政府面临许多外事,且棘手复杂,无暇顾及于此。分析当时相关的函文、信笺可以看出清廷对“云扬号事件”的明确态度,期盼朝方自行处理,立约或是谈判皆是其自主之事,“劝告”朝鲜和日本签约之说值得商榷。 本文以《江华岛条约》签订及与此相关的清政府和李鸿章的前后活动为主要内容,针对历来流行的“劝告”之说,结合历史文献资料进行考察和论证,力求左证出清政府和李鸿章并未向朝鲜进行过“劝告”去和日本妥协立约。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六章: 绪论部分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研究现状以及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