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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兴起的微商,主要是以微信为依托,得益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微商开拓了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是“互联网+”在经济领域创新的产物,它带来了很多就业机会、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微商一度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同时这种爆发式增长也导致了纠纷频发、乱象丛生。2015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公布了《2014-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发布了“年度十大电子商务领域典型法律案例”,浙江省第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售假入刑案赫然在列。对微商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目前,关于微商的定义尚未有权威性的解释,其法律地位也并不明确,监管的缺位是导致微商行业无序发展的根源。微商饱受诟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虚假广告和虚假产品泛滥侵害消费者权益,二是它有一部分类似传销的营销模式。对于前者,主要是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考虑,将微商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营者范畴,健全和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而对于后者,微商并不等同于传销,我们应当承认其合法地位,将二者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区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一直广受关注也备受争议,而微商的税收问题更是有诸多难点。当然,要对微商征税,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如何征税还有待具体商讨,不能一刀切。针对微商发展混乱的现象,应当多管齐下,从完善并落实相关法律、构建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健全交易信用评价系统等途径入手,将法律规范、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共同作用,创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鼓励、引导和监督微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以期对我国健全相关法律、加强相关监管提供有益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