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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清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开始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仿行宪政”。议会作为宪政改革的重要制度之一开始在中国出现。清政府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在地方各省设立谘议局。广东谘议局作为广东一省的代议机构,在其存在的两年多内,提出并议决各项议案147件,包括法律、财政、经济、教育等方面,对广东地方发展及其后民主制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广东谘议局发展过程的考察希望对广东谘议局有客观的评价,对今天的民主宪政制度建设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启示。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西方宪政以及议会思想在清末的传播过程,以及议会制度在清末广东的实践即广东谘议局成立的思想、政治和社会背景。第二章主要介绍的是广东谘议局的议员的选举制度。首先对谘议局章程中关于议员的选举资格进行了概括和分析,然后又介绍了议员的选举方法以及各选区名额的分配,最后对选举的过程以及选举的结果进行分析。第三章主要介绍的是广东谘议局权力的行使。首先对谘议局章程中关于谘议局的权力进行了概括分析,然后通过广东谘议局两年内的议案来考察谘议局权力的行使,最后对广东谘议局和广东督抚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评价。第四章主要论述广东谘议局的性质以及对广东地方民主宪政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然后分析了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一些对当今民主宪政建设有意义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