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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问题是近年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本文以广东为例,研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为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做一些有益探索。
全文分为七章。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及结构。第二章,阐述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第三章,总结了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介绍了广东、江苏和浙江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现状。第六章,提出了对广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第七章是结论与讨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
1.社会保障缺失是失地农民问题的重要表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缺失表现在生活、就业、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缺失是由土地征用制度弊端、农村土地制度缺陷、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性原因造成的。
3.广东积极建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但是也存在着不足,表现在统筹水平低,医疗保障相对欠缺,就业培训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不同地区保障水平差异大等方面。
4.江、浙两省经济发达、城市化进程较快,失地农民问题出现较早,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例如,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衔接城乡二元的保障制度,值得广东借鉴。
5.提出了对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广东省应在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城乡一体,有机兼容;完善制度,严格执法;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下,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和有针对性地为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就业、养老、医疗保障和法律援助,以及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制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