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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准则体系将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施行,以后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随之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施行。在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先后发生重大变动的历史背景下,二者的变动和差异是目前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热点问题。一、研究目的及意义对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进行分析研究主要有以下研究目的:为了实现理论指导实务操作。由于两种法律制度导致了同一业务的不同业务事项处理原则,这种客观差异的存在,要求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首先必须熟悉会计与税法的规定,其次要掌握二者的差异。使财务人员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使税务工作人员在日常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工作中更好地指导和监督纳税人。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税款、滞纳金的追征和税务处罚。财务人员如果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掌握好有差异的业务,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没有进行纳税调整,税务稽查对企业实施涉税检查时就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款追征、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罚,更有甚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认识差异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了解差异产生的原因,这也让财务人员从主观上理解、认同差异,减少主观造成的涉税风险。研究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有以下现实意义:首先,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如果财务人员没有把握二者的差异,只是掌握了会计准则,势必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轻则使企业承担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追征,重责承担刑事责任;其次,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及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要做到掌握差异,企业财务是建立在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础上,这需要企业的财务体系健全,也需要财务人员加强学习,熟练掌握两个制度;再次,提高税务部门工作质量,两个制度的重大变化对税务工作者也是考验,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中要掌握差异指导企业做好报税工作,稽查人员在实施检查中要全面掌握新、旧政策才能做到执法公正。二、主要内容本文以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业务事项处理差异研究为题,属于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本文的研究从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史和基本内容下手,揭示其实质差异,分析其原因,归纳其差异类型,提出如何协调。在研究过程中分为三个大层次层层推进逐步展开研究。首先,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理论基础,阐述了两个法律、法规的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总结了两个法律、法规的经济实质,为后面的差异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根据第一层分析的两个法律、法规的实质差异,围绕两个法律、法规所导致的业务事项处理差异进行研究,就其造成的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业务事项处理差异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业务事项处理上会产生哪些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产生的具体原因又是什么,从核算口径将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就如何进行纳税调整进行了分析。最后一个层次将收入、扣除项目、资产分为三个章节,归纳了具体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同时对差异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复杂的差异分析配以案例进行说明。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思路及框架、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第二章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概述。介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及主要内容以及分析和总结了两者的经济实质差异。第三章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本章的主题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所导致的“业务事项处理差异”。首先剖析了两者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其次,总结归纳了两者在业务事项处理上,会导致在收入、扣除项目、资产方面产生差异;最后,这些差异在会计核算是又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第四章收入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分析。本章从收入角度归纳、比较分析了有关业务事项处理会计和税法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第五章扣除项目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分析。本章从扣除项目角度归纳、比较分析了有关业务事项处理会计和税法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第六章资产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分析。本章从资产角度归纳、比较分析了有关业务事项处理会计和税法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三、主要贡献新会计准则体系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相继出台以来,国内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的文献主要分为以下二类:一是,站在两个制度制定的宏观理论这一高度进行理论差异分析。二是,从微观角度,也就是从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等会计要素进行差异分析,分析之后一部分学者提出二者应找到一个共同点相互协调、甚至合而为一。我个人的观点认为,作为会计主体,·企业必须按照会计准则体系的要求对会计六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同时,作为纳税人,企业要严格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税额并办理纳税申报,那么二者之间的差异分析之后,目前最根本的协调方法,最终落实到实务中就应该是纳税调整。现有文献多为揭示了差异而没有深入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实务操作中如何协调,总的来说不够全面系统和深入。本人认为短期内会计准则体系和企业所得税法不会完全协调统一,差异的存在是必然的,因为二者的经济本质不同,所以在实务操作中协调二者之间的差异只有准确进行纳税调整,这才是当前解决问题的根本。因此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较全面地归纳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业务事项处理的差异,在找出差异的同时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使读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二是,在差异存在的客观情况下,提出协调差异的实务操作方法(纳税调整),使理论结合实务、指导实务。虽然在研究过程中本人竭尽所能分析研究,由于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写作时间及论文篇幅等所限,对有些问题的认识和研究还不够深刻、全面,诸如投资资产的差异分析。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就税法及实施条例中不足之处一直在不断出台相关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予以弥补,文中可能有些观点时效性不强。因此导致对二者的差异归纳、分析存在有不全面以及与各位学者不同的观点,还望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