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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室作为官职始于东汉,终于明初,有记室令史、主记室史(省称主记)、记室书佐、记室督、记室参军、中记室参军等名目。记室督之前的诸名目存在于地方和王国佐吏系统,之后的名目在王、公、军府僚佐系统中广泛设置。前者如若在王、公、军府中有员额,一般也是记室参军的辅助人员。记室曹作为机构属于诸曹之一,以记室参军主事。汉时公府至郡县皆分曹治事,汉以后地方政府中的记室曹设置大多沿袭汉制,其下的掾、史、书佐在史书中的记载却少于记室参军。记室督始设于西晋,东晋时被记室参军所取代。自此以后,记室参军广泛设置,北朝记室主要任职于公府,南朝记室则多在军府任职。隋唐至明时期,记室参军成为记室的专指,多数时期仅在亲王府中设置,明初短暂设置后被废除。因为记室多活跃在隋以前的历史舞台上,所以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记室,且以记室人员为重点,对于记室机构间有叙述。尽管记室参军和记室令史(主记)的职掌没有太大区别,但是二者的归属截然不同。主记作为地方序列中的佐吏,由中央任命,一般不能跟随地方长官调动;记室参军则由府主向中央启请辟置,有时可以随府。二者一为州郡县府佐吏,一为王公军府僚佐,前者地位实际远逊于后者,士人为前者的历史记录也少于后者。因为地方政府佐吏的整体地位随着军府僚佐的崛起而大幅衰落,甚至沦为虚职,所以军(公)府中的记室参军是本文的重点。担任记室的基本都是文人,大多数士人在记室任上主要做的还是秘书工作(以文书写作为主),部分记室还在文学创作和史学著述上有一定成绩。记室主要负责文书章奏事宜,府主们有时候会让府中其他人员(如其他参军)甚至是府外人员管记室,由此可以看出记室的职掌是可以被替代的。记室同样可以承担职掌之外的事情,这类事情涵盖多个方面,服务于府主的需求。尽管记室参军的地位不是很高,但在南北朝时期也能作为起家官,一些士人也由此入仕。但是大部分士人还是因为官职迁转而担任记室参军,多数士人仅担任过一次记室参军,少数士人则有两次以上的经历。记室参军还能成为士人仕途中止之后担任的起复官职,部分士人甚至终于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