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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蒙古高原交会区的甘肃、宁夏、青海三省区是黄河上游流经的主要地区,本文就以该区域清朝至民国时期(1644—1949)的农村经济为主要研究对象,主要涉及了生态环境与农村经济、人口、耕地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变化、农田水利和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制度、农村手工业和农村市场等问题。通过研究表明,从清朝至民国时期黄河上游区域农村经济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业、手工业生产有了商品化的趋势;农村土地制度、土地租佃关系和借贷关系等经济制度都发生了变化;农村区域市场网络基本建立起来,并且和全国及国际市场有了比较密切的联系。但是和全国农村经济相比,黄河上游区域农村经济一直处于滞后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第一,自然环境影响了黄河上游区域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水资源分布不均衡,二是复杂的地形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使农村经济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第二,商品经济发展缓慢是黄河上游区域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的主要原因。而农村经济商品化程度的低下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农村金融枯竭,缺乏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资本。第三,农村贫困化严重地影响了黄河上游区域农村经济的发展。导致农村贫困化的因素除了自然环境和商品经济欠发达外,最直接的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一部分农民缺乏土地耕种,二是农村金融枯竭,高利贷盛行;三是苛捐杂税极其繁多。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黄河上游区域农村金融枯竭,缺乏再生产的资本和能力,导致了农村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