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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是好莱坞电影中最魅惑人心的符号之一。好莱坞电影秉承娱乐至上和道德底线的编码原则,通过“定型化”、替补化、奇观化手段将怪物编码成集合暴力、色情等娱乐元素的超级娱乐玩具。而在娱乐的背后,好莱坞电影又通过适度的人格化处理和对国家观念的彰显,给怪物套上道德的外衣,从而摆脱了单纯的娱乐性,消解和缓和过度娱乐带来的冲击和道德内疚。
怪物,由于特殊的能指形式——变态性的躯体成为人类的“形貌酷似者”。
虽然与人类有着同样的本能和欲望,但又与人类有着巨大的差异。在这种相似性与差异性之间就构成怪物符号的意义空间,赋予怪物深刻的内涵意义,使怪物成为边缘人物、弱势群体的化身,成为人类焦虑和恐惧的隐射物,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加以规劝和控制的魔鬼代言人。
观众对怪物符号的解码,是一场审丑游戏。怪物符号所带来的冲击,会引起观众巨大的情感波动,这种体验与审丑体验如出一辙。面对怪物符号的冲击,观众会产生惊骇、大笑和移情三种观影体验。惊骇是痛感之中参杂快感,观众在怪物带来的恐惧和尖叫中,得到力比多的释放;大笑是无可奈何之中的自嘲和戏谑,在面对荒诞的场景时,观众用笑来解脱尴尬,摆脱无法逃避的真相,消解所谓的意义;移情是忽视之中深沉的认同,观众遗忘掉怪物“他者”身份,对其产生崇高感和怜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