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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基于医患双方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通过调查综合、专科两类医院患者对医疗信息披露的需求和满意度,分析影响因素,结合医院医疗信息披露现状,从而为有针对性地提高医院信息披露水平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和理论分析法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自编调查问卷;按照医院类型分层,随机抽取4所专科及综合公立医院,在现场给患者发放问卷,共发放404份,回收有效问卷378份;统一编码有效问卷,通过Eip Data3.1建立数据库,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t检验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1.80.69%人会在就诊前收集信息;81.74%的患者认为医疗信息披露是有必要的,90.48%的患者对医疗信息披露有需要;被调查患者最希望的披露机构依次是医院(70.37%)、卫生行政部门(63.49%)、政府委托第三方(52.12%);最希望的披露途径是医院官方网站(74.33%)、微博和微信(50.79%)、电视报纸及广播(46.30%);最希望披露频率:专科医院为半年,综合医院为一年;专科医院患者有65.33%希望以文字描述形式为主进行披露,综合医院为63.13%;2.患者对披露内容需求排在前八位的包括: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77.51%)、投诉纠纷及处理结果(70.37%)、医疗服务基本信息(67.72%)、医疗服务费用信息(64.29%)、专家情况(64.02%)、医疗服务效率(55.56%)、患者满意度报告(50.79%)、医院概况(49.21%);3.专科医院在医疗信息披露的患者总体满意度比综合医院高,而在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效率两项上低于综合医院。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影响被调查专科、综合医院患者的医疗信息披露总体满意度的因素包括医院概况、专家情况、医疗服务信息、医疗质量及安全、患者满意度、医院财务信息、科研教学情况、医疗费用信息、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医院信用度、依法执业情况。其中专科医院还包括披露频率。结论:1.被调查患者对披露方式、途径、频率的需求与当前医院实际情况有一定差异,医院应该根据患者的需求做出进一步调整。2.不同类型医院的披露内容不同,与被调查患者对医疗信息披露内容的实际需求存在差异,对患者的最为关注和需要的内容,调查医院披露不够全面,医院应该进一步完善医疗信息披露内容。3.被调查患者对医院医疗信息的总体满意度受多因素影响,综合及专科医院在医院概况、医院信用度、医疗服务信息、医疗质量及安全信息、医院财务信息、医疗费用方面的信息越健全,患者对医疗信息披露的总体满意度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