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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官院设于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废于神宗元丰五年(1082),在整个北宋前期,它作为中央考核和管理官吏的机构之一,担负着考课、磨勘和拟注六到九品京朝官的重任。与流内铨相结合,构成了北宋前期人事组织管理体系上的重要一环。一定程度上,审官院是长期以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早熟的一种体现,也是封建统治者高度重视人才选拔精神的一种制度化体现。本文拟从审官院设置的原因及其沿革与废罢、审官院的职权范围、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职责、审官院各级官员的选任及管理等方面作初步探讨。第一部分:审官院创置的原因及其沿革与废罢。审官院设置的历史背景,主要是针对唐末五代以来的官制不修局面,宋初皇帝在继承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大胆改革的结果。审官院设置的原因,大抵有两个方面:其一,限制宰相人事权以加强皇权是审官院创置的重要原因;其二,建立良性互动的考课与奖惩机制是审官院创置的直接原因。审官院废罢的原因,则主要是元丰改制重新恢复了吏部应有的官员管理职能。第二部分:审官院的职权范围、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职责。审官院作为中央人事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就是考课、磨勘并注拟六品至九品京朝官的管理工作。其人事职权分为,包括少卿监以下六品至九品京朝官的考课功过与铨注新职两项任务。而审官院的人事管理程序则包括,审官院前中程序和审官院后程序,既向皇帝负责,又要受到中书的监督。第三部分:审官院的官员的选任和管理制度。审官院长官的选任体现了重资格的原则,出任审官院长官的官员或官品颇高或名重天下,多数人都有较为丰富的行政经验。审官院在知院之下,还有各类属员,这些人承担着审官院的具体工作。所以,在他们的选任和管理上,实行了严格的回避制度和严格考试的录用制度。余论:从整体上简要论述了审官院在北宋前期整个人事组织管理环节上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