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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由不发达向现代化发展的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社会问题凸显,比如群体性事件。近年来,中国群体性事件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地方政府,作为群体性事件的应对者,其应对策略更是备受社会的关注。 在冲突理论的视角下,本文从实然的角度对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策略进行研究。群体性事件具有情绪积累性、爆发突然性、聚集广泛性、暴力倾向性等特点,并且事件爆发有着表层和深层两个层次的原因。策略是本文重要的概念之一,依据其定义推论出有效策略的评价标准:效果、效率、难度、可行性、副作用。在对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的分析中,概括出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常用策略是“拖延-压制”策略链。就其运用的时间顺序而言,这两个策略有先后之分。“拖延”是策略链上的首选策略,“压制”是策略链上的后继策略。 在对策略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借助有效策略的五个评价标准分别对“拖延”策略、“压制”策略、“拖延-压制”策略链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接着从责任追究机制、干部提拔机制、非程序化决策三个方面分析“拖延”作为首选策略的原因,从责任压力增大、场面失去控制、定势思维三个方面分析“压制”作为后继策略的原因。 在转变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策略的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完善现有的机制,包括责任追究机制和干部提拔机制;二是从应对策略技术的角度提出的,包括增强决策程序化、劝说群众脱离现场、积极公开信息、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与群众的及时沟通以及提高干部的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