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生态省建设是我国在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后,在省域范围内实行的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区域发展模式。在全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生态省建设已经成为区域环境保护的主要载体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量。海南作为我国首个生态文明示范省份具有“先行先试”的导向作用,对其发展战略与环境政策及其实践活动进行研究将对我国其他生态省、生态市等区域性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也将对海南最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海南虽然依靠优越的自然生态资源、国家对其建设经济特区与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政策支持以及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作为软实力等因素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优势,但是依然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海南原有的经济基础不足以支持生态建设,海南自建省以来面临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两难选择导致出现了诸多的环境问题,同时,在国内与其他生态省和区域竞争中,海南薄弱的经济基础与社会支持以及日渐减弱的政策扶持都对海南进一步提升生态省建设的水平造成了阻滞。在海南全面展开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整体实施的关键时期,逐步形成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产业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实现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运行模式,是海南探索符合本省特点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本文以海南生态省建设为研究对象,对海南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所具备的基础条件和内外部制约性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分析,得出构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运行模式是海南生态省建设的核心目标。从海南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现状出发,根据海南的客观条件、生态省的建设经验及其未来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提出海南生态省建设必须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以海统陆、发挥地方特色以及开展开放式合作等基本原则,以求最大程度地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运行。环境政策作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其制定与实施的效果对全社会能否最终转变单纯追求经济发展为经济与环境协调运行的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海南目前的环境政策体系仍然没有对生态省建设形成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具有海南特色的、行之有效的环境政策缺失对其生态省建设的可持续性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海南作为生态文明示范省和国际旅游岛国家战略的实施主体,仍然需要健全环境政策体系,最大程度地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政策性倾斜,对生态省建设中亟需的环境政策及时、科学地加以论证、制定并付诸实施。本文以环境政策作为切入点,在遵循生态省建设的基本原则基础上选取海南生态省建设亟需完善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生态补偿制度、环境税收政策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等重点环境政策进行论证,从而以制度角度解决海南生态省建设的困境并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