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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承担着减少直至消除国际贸易的壁垒、促进世界经济繁荣的重大使命,但考虑到该目标实现过程中部分贸易保护措施存在的合理性,出口限制措施正是WTO规则基于成员国军事、政治、经济等需求的立场而认可的合理的“限制”国际贸易措施的一种。对于成员国所采取的各种影响国际贸易的措施,WTO规则更倾向于成员国选择公开、透明、科学的关税措施,而反对成员国采取数量、价格等非关税措施。分析成员国所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可知,成员国主要通过数量、价格和关税的形式来实行出口限制措施,因而出口限制措施也有出口税、出口配额、出口许可和最低出口价格等四种具体分类。本文所研究的WTO规则中的出口限制措施主要以GATT1994中对出口限制措施的规定为主,其中GATT第11条和第13条表明了WTO规则规定禁止实行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措施的原则,但GATT第20条和第21条又分别规定了整个GATT规则适用的一般例外情形和安全例外情形,这又给出口限制措施的合理性存在提供了依据。本文主要由五部分构成:其中,引言部分包括了四部分内容,分别对应了本选题意义、研究现状、创新之处和研究方法的内容。第一部分WTO规则中出口限制措施概述。本部分主要从WTO规则中出口限制措施的设置背景、具体规定和影响三重角度进行论述。在具体介绍WTO规则中出口限制措施的设置背景过程中首先对WTO法律体系进行了介绍,然后系统分析了WTO规则规定出口限制措施的合理性。在论述WTO规则中出口限制措施的具体规定部分中又从两个角度进行论述,一方面从WTO规则的直接规定角度论述,另一方则从各成员国所实施的出口措施的具体表现形式角度进行论述。最后,又从积极和消极两重角度,客观分析了WTO规则中出口限制措施对于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的影响。第二部分我国法律文件的出口限制措施。本部分首先分析了《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我国关于出口限制措施所做的从“取消”、“逐步取消”到“超GATT义务”的承诺。然后又结合本文第一部分所列举的四种出口限制措施的具体表现,分别从出口税、出口限额、出口许可和最低价格限制等四个方面一一分析了我国入世承诺中的具体规定。最后论述了我国立法基于入世承诺而作出的种种调整。第三部分与我国有关的WTO出口限制争端的法律适用。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发生的三起出口限制措施争端,然后针对我国就申诉方的主张进行抗辩却遭到专家组批驳的说理和立论进行了细致的介绍和分析,最后反思了我国在WTO规则中出口限制措施法律适用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原因。结语通过对我国与其他成员国发生的三起出口限制争端的分析,得出我国应当进一步深入理解WTO规则中出口限制措施的规定,再结合我国的入世承诺尽快调整国内立法和行政措施就出口限制所做的规定,最终实现通过WTO规则维护我国正当权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