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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命题。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建设方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严格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从节约用地的高度严格宅基地管理,这就为农村宅基地集约开发确立了基本原则,指明了方向。宅基地集约开发研究,实践上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开发利用,保护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理论上有助于深化新农村建设的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价值取向研究和宅基地集约开发的宏观管理研究。本文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实地调研、中外比较分析,取得了以下研究成果:一是宏观管理的哲学高度阐释个案经验,立足于浙江嘉兴市农村宅基地集约开发的实践,站在宏观全局高度进行系统总结提升,使地方经验上升为一般模式,拓展了研究视野;二是通过梳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制内容,分析只允许农民承包地流转,不允许农民宅基地扭转的法制缺陷及对宅基地集约开发的制约作用;提出农村宅基地“自由”(以一户一宅为前提)流转的法制建议,突破了学界只注重农民承包地流转研究的局限,为农村宅基地流转提供了法制保障;三是以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的三重视野,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方向,构建了一个撬动新世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的实践模式,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研究,包括选题背景、研究现状与意义。第二部分是宏观研究,分析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制建设现状和法制缺陷,系统考察了我国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分别从房产因素、就业岗位与机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本化、产业化、土地产权制度;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三个方面剖析了农村宅基地集约开发的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价值取向,及农村宅基地集约开发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影响。第三部分是个案研究,对浙江省嘉兴市农村宅基地集约开发进行了典型分析,总结了嘉兴市“两分两换”农村宅基地集约开发模式的成功经验。第四部分是对策研究,提出了宅基地集约开发的五条基本原则、法制建议,构建了面向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农村宅基地集约开发的三种模式,即宅基地置换城镇(中心村)房产模式、放弃宅基地+经济补偿模式和宅基地置换+自建住宅模式。并按基础要素、关键要素、辅助要素的分类分析了十个影响因子的作用以及与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取向的关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