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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许多跨国公司出于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的考虑,正在向中国转移相关服务产业,中国服务外包作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支持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面对这一大好形势,中国商务部规划了中国服务外包的发展前景。根据规划,在“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期间,中国将在全国建成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在这一机遇与准备不断对接的情况下,中国2008年发展服务外包的形势也相对较好。根据商务部提供的相关统计显示,2007年,中国服务外包出口合同执行金额20.94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18%。服务外包目前在中国方兴未艾,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提到:“抓紧完善鼓励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表明当前政府在战略上是高度重视,随着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服务外包的发展将会得到极大的促进。然而,在服务外包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都需要更进一步的来厘清,否则,在服务外包的协议交易和实施过程中,必将因为这些问题的悬而未决而在很大程度上迟滞服务外包的健康发展。具体地说,服务外包的发包方企业和承接方企业在合同的约定和执行过程中,将会涉及到广泛的问题,但有如下问题将极为重要:服务外包协议在WTO成员方之间流动的过程中将会受到市场进入方面怎样的限制?服务外包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数据的外包过程,因此,服务外包合同的核心就是知识产权的许可合同,则,在对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滥用如何进行规制?在服务外包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纠纷后,在寻求司法救济进行,管辖法院是否可以基于一般的商事合同来进行确认?这些问题本文将进行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