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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制度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家长依然需要承担子女的教育职责,而不应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拱手相让、全权委托。学校孤军奋战难以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在缺乏家长关注和参与的情况下也难以完全满足家庭的教育需求。因此,倡导家长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积极角色意义重大,研究美国学校教育中的家长角色则为我国家长角色的优化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按照社会角色赖以形成的社会关系体系的不同,学校教育中的家长角色可以放在三个社会关系体系中考察,即家长与政府关系体系、家长与子女关系体系、家长与学校关系体系,而此三者都是围绕学校教育过程结成的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的亚系统。在与政府的关系体系中,美国家长不仅是其子女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主体,同时其权利主体的地位也得到了重视,家长以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利并不断得到法院、民间组织和社会舆论的支持。在与子女的关系体系中,美国家长扮演了监护人和教育者两种角色:前者要求家长代表子女维护其在学校教育中的权益、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甚至为子女承担责任;后者近年来随着“家庭学校教育运动”的兴起而成为完全意义的教师,在家自己负责对子女的学校教育。在与学校的关系体系中,美国家长作为学校的顾客,拥有广泛的选择学校的权利;作为学校和教师的合作伙伴,积极与其进行沟通、提供支持,并为了提高自身合作能力和教养技能而不断学习,同时家长还以己之长指导学校教育活动和教师工作;此外,美国家长目前已开始广泛参与到学校管理过程中而成为学校的主人。
美国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历史发展和现实表现都呈现出一些特点。纵向考察中表现出从“义务主体”到“权利主体”、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被动式”到“主动式”、从“局外人”到“局内人”的变化趋势,横向考察发现家长角色存在性别差异和阶层差异,女性家长角色更积极,而角色丰富性和参与度与阶层呈正相关。造成家长角色变动发展并呈现出目前状态的表层原因在于各相关主体对家长角色的积极期待和推动措施;而其深层原因有三:社会经济变革对教育提出的要求是转变家长角色的内在动力,历史文化的特点是塑造家长多元角色的根本依据,理论研究及其带动的观念变革是的形成家长角色的思想基础。美国家长的多元角色不仅对各方主体造成了直接的积极影响,也间接影响了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方向,重塑了人们的思想。
美国的经验给予我们三个方面的反思和启示:应该重视并保护学校教育中的家长权利;有必要提倡并增强学校的服务意识;教育改革应当发动和借助更广泛的支持力量。就我国目前学校教育中的家长角色而言,总体比较单一且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度不高。表层原因在于缺乏各种支持条件,而深层原因则是文化传统、教育观念以及现实经济条件的影响。提倡我国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和教师的合作伙伴、以及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积极现实意义。而真正实现我国家长角色多元化必须依靠多种途径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