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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合作社的数量急剧增长,覆盖的农户也越来越多。据统计,截止2016年6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已达到166.9万家,农户参与比例则从2004的3.5%上升到了 2015年的42%。但是现实中,这些合作社发展的究竟如何?农户是否有真正参与合作社的运转中,他们的参与行为是真实参与还是虚假参与?影响他们参与行为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果农户有真实参与的话,他们的参与程度又是怎么样的?在既有文献中,部分学者质疑现实中合作社社员行为存在虚假参与,但对于这方面的系统研究还比较缺乏。鉴于此,本文通过2014年于江苏吉林两省调查数据,了解合作社发展以及社员参与行为的现状,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建立一个分析框架,并运用多案例比较分析进行经验研究,从而对农户的参与行为进行一个系统的研究分析,最终对影响合作社社员参与行为的主要原因做一个科学的回答,并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为相关决策机构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本文的核心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首先,从合作社的本质规定出发,探讨合作社本质规定下社员应有的参与行为及身份归属。本文的观点是:"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是合作社的本质规定,盈余按交易量返还及社员民主管理原则则是合作社本质规定的具体体现。合作社之所以实行以上原则是为了激励积极参与合作社事务,从而实现公司、市场等所难以实现的特殊功能。(2)然后,基于2014年江苏吉林两省农户调研数据,了解现实中的农户参与行为与身份归属的情况以及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强弱。(3)再然后,基于成本交易理论建立理论分析框架,对农户的参与行为进行解释,再通过多案例比较进行经验研究。本文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农户在合作社事务中的参与度普遍偏低,归属感不强,很多农户的参与行为甚至是虚假参与。(2)导致农户在合作社事务中的参与度低的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首先,在我国农户经营规模普遍偏小且存在着明显的异质性情况下,合作社的组建及运行成本较高;其次,在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合作社更利于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高交易成本的优势难以发挥;最后,目前政策支持的方式以物质性支持为主,难以降低合作社的组织成本,却助长了虚假合作社、伪合作社及社员虚假参与行为的产生。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以下政策启示:(1)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及政策环境下,创建或加入合作社并不符合大多数农户的利益,用物质性支持的政策支持方式进行刺激,只会助长虚假合作社、伪合作社及社员虚假参与行为的产生。政府应该尊重农户的选择,无需为了发展合作社而发展合作社。(2)当前合作社缺乏相应的适宜发展条件,绝不意味着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不需要合作社。政府更多需要做的是在充分考虑合作社发展适宜条件的基础上,完善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比如,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而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提升食品安全中的作用,将政策支持资源更多地用于农户的组织化能力建设上,提升农户对合作社的认知水平,培育农户管理和运营合作社的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促进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