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一种调节和整合人们相互间利益关系的机制,诚信在人类社会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诚信作为人类社会道德体系及个人道德素质中的主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随着我国社会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过渡以及经济体制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的深化,当今我国社会进入全面转型时期。转型就意味着物质利益需要重新分配,社会关系有待重新调整,观念形态必须重新确立。而无论是利益的分配、关系的调整,还是观念形态的重新确立,都离不开社会意识的正确指导。社会转型期的诚信危机犹如一块巨大绊脚石,严重制约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成为我们当前尤为迫切需要有效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因此,探寻马克思主义哲学诚信观的内涵,完善诚信建设,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风尚,具有更加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文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在分析马克思主义诚信观的基础上,试图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对诚信有一个客观、全面、清晰的理性认识。相对于主体内在道德要求的诚信理念而言,诚信人格是外在道德人格形象的确立和展示。诚信的形成离不开诚信认知、诚信情感、诚信意志、诚信信念、诚信行为的综合作用。第二部分详尽论述了和谐社会建设中诚信危机的具体表征及其危害,同时立足国情,对和谐社会条件下我国出现的诚信危机在根源上进行了探寻。造成转型期诚信危机的根源既有国家制度建设滞后的因素,然而更为重要的是诚信文明缺失所造成的诚信危机。第三部分对完善诚信,构建符合和谐社会的诚信文明的若干对策进行了积极的探讨。提出完善诚信建设的根本方针、基础保证和关键措施。认为只要我们坚持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精神,充分发挥诚信的力量,就一定能够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诚信在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中强有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