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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构建。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许多国家都采用经济手段来应对这些环境问题。随着中国“十一五”环境规划的实施,环境税作为一个重要经济手段而受到重视。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环境税税种。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税收体系,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对该制度的研究也就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文献查阅、比较分析、综合分析等方法,从环境税概念和理论依据出发,在分析我国及国外环境税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思路和建议。本文研究的目的一是旨在引起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立和完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为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环境税收制度提供参考;三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提高本人的专业知识水平。文章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税收制度概述,包括环境税的概念、特征及功效;第二部分是环境税收制度的理论依据,包括经济理论依据和法律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分析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环境税的法律实践,包括内容、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这些困难的措施以及其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对我国环境税制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剖析;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核心所在,通过对国内外环境税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研究、比较和归纳,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具体思路,笔者认为环境税制的构建应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采取先易后难、先旧后新、先融后立的战略,此战略可归纳为近期方案即针对环境税收优惠措施存在的缺陷,改革现有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中期方案即尽量不调整现有税制的整体结构,而只是调整相关税种下的税目,将新的环境税收以一种融入的方式纳入我国目前业已成型的税收体制中,以减少其实施成本,增加新税实施的可行性;长期方案,即在中期方案实现的基础上,考虑从中期的过渡阶段转入到一个征收目标更明确、税基更清楚、刺激作用更强的独立型环境税收制度阶段,独立型主要设计形式分成三种:一般环境税、污染税和污染产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