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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事关中央与地方关系、条块关系、各级政府职能的合理设定以及未来民主体制、民主成本等重要问题,是中国政治体制民主化改革所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之一。行政区划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有利于人们的生产生活,按一定的原则和法律程序,根据面积大小、自然环境、政治经济、人口民族、历史习俗和国防安全等多种因素,将其领土划分成若干不同层次的单元,并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分层管理,以实现国家职能的宪政制度。这只是行政区划的基础,是行政区划的外在形式和表现。就其实质和目的而言,则是通过这种划分,赋予各个层次的行政区域单位以相应的管理权限,以方便统治和管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中央的权威。因此行政区划涉及国家权力的配置、资源的整合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关系到国家全局。行政区划法治化、规范化是实现宪政国家之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需求;是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之必须;也是保障行政区划改革顺利进行之需求。而就目前我国行政区划的法律制度来看,法律体系不完善,内容零散、且已不合时宜。本文立足我国行政区划体制现状,进行学术理论探讨,并对实践操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本文正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与现状,按照时间顺延的脉络,简述了我国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过程;第二部分为我国行政区划中涉及的问题与原因分析,主要讨论了行政区划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地级市领导体制的问题,并对其做了原因分析;第三部分为我国行政区划法律制度的现状与缺陷,结合宪法与其他法律规范论述了行政区划法律制度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行政区划法律制度的缺陷;第四部分为我国行政区划法治化的构想,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提出了相关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