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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概念上,患者隐私权属于隐私权的一个分支,应当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但我国现实中,患者隐私权被侵犯的案例比比皆是,由于我国缺乏统一的立法体系,在对患者隐私权遭致侵害的情况下,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从而导致了患者隐私权在实践中存在漏洞。然而,在患者隐私权发展相对成熟的美国,关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较为完整,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相对到位。本文旨在通过对美国患者隐私权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的途径。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对美国患者隐私权保护进行分析后,对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启示,同时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的途径。本文主要从四大部分来研究患者隐私权。第一部分采用归纳概括的方法介绍隐私、隐私权及患者隐私权的概念。这部分进行了纵向概括同时也引进了美国学者关于隐私权概念的定义。同时笔者对患者隐私权的侵权形式做了一个概括,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医院工作人员故意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二、医院内部管理不善导致的患者隐私泄露;三、医学教学之中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第二部分主要是我国关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从宪法到民法涉及很多领域对我国患者隐私权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同时也总结出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现实案例中患者隐私受侵来衬托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第三部分主要采用比较法和矛盾分析法,通过介绍和分析美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对患者隐私权的规定,从而总结出对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特点:一、坚实的宪法基础;二、完善的立法体系;三、细致的制度框架;四、有效的救济途径。最后一部分,主要在文章前三部分介绍患者隐私权的基础之上,总结出一套我国关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完善途径。首先,从侵权主体的角度来规范,提出扩大患者隐私权侵权主体范围;其次,通过前文阐释的我国缺乏统一的立法体系,从而提出改善相关立法;再次,为加强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实践效果,从而提出增加相关司法解释;最后,借鉴美国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就患者隐私权受侵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而提出将公益诉讼制度引入该领域以加强对患者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