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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票据法》实施以后,我国商业汇票发展相当迅速,不仅作为支付结算工具,融资手段的作用也日益突出,直接表现就是票据签发额与贴现额几乎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1996年我国商业汇票贴现额仅1955亿元,到2007年达到10.11万亿元,11年间增长超过50倍,发展势头相当惊人。1而银行承兑汇票相对于商业承兑汇票而言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性强的特点,在商业汇票业务中占了绝对比重。其作为一种票据业务对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银企双方共同的青睐。但是,随着银行承兑汇票的广泛应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作案的案件越来越多,使有关各方面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健康发展,成为商业银行新的风险表现形式。因此,如何有效防范票据风险,维护金融机构的正常经济秩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我本人目前从事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工作,平时工作中也接触到了一些关于银行承兑汇票方面的案例。部分案例令人触目惊心,损失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扰乱了票据市场秩序,损害了银行的声誉。从中暴露出了部分银行经办人员风险意识淡薄,职业素质和操守低,抗风险能力差;也反映出了部分银行及分支机构追求所谓“低风险”的票据业务而片面发展,忽视风险防控的突出问题。“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希望通过案例的引用、分析,深刻剖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风险点,从而提出如何构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防范体系,以达到“防微杜渐而禁于未然”,不断提高商业银行防范票据风险案件的水平。但是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对所学知识的认识、理解难免有一些偏颇之处,文中尚有不少不尽人意之处,敬请评审专家及答辩专家批评指正,本人将继续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充实自已,完善自已,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