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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一元经济向二元经济突破,二元经济向现代一元经济转换是人类走出中世纪、实现现代化的历史潮流。迄今为止,这一历史性的转型基本以诱制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两种方式推进。作为二元经济的必然产物,伴随工业(非农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不平衡发展,城市(工业、非农业)金融与农村金融二元对立又相互统一,既是实现工农两部门间资源不平衡配置的重要渠道,又是本部门内部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因此,农村金融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它与城市金融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中演化,满足部门间资源不平衡配置需要,共同促进二元经济转换;农村金融其次又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依存于二元经济转换的特殊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各阶段的发展要求与发展战略决定了农村金融的基本需求,从而规定了农村金融的功能内涵、组织体系。认识农村金融问题、制定农村金融政策必须紧密联系二元经济及建筑其上的二元金融。 具体而言,在传统一元经济向二元经济突破阶段,农村金融必然与城市金融实现二元分野,从而将农村金融剩余转化为工业化所必需的资本积累,打破“低水平陷阱”,促进二元经济尽快形成。在二元经济持续转换阶段,前一时期,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农村金融一方面将继续成为将一部分农村金融剩余转移到工业领域的工具,联同将工业金融剩余保留在工业领域的城市金融,共同满足工业持续投资的需要;同时它还通过相应机制渠道将一部分农村金融剩余“保水于田”——保留在“三农领域”,以支持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后一时期,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二元金融、农村金融将实现历史性转变——即不是将一部分农村金融剩余转移到工业、一部分农村金融剩余保留于“三农”,而是一方面将农村金融剩余全部“保水于田”,另一方面还联同城市金融,将一部分工业金融剩余转移到农村,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乡协调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持续转移,促进现代一元经济尽快形成。在现代一元经济阶段,因为农业与工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趋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完成,农村金融将逐步完成商业化转型,实现与城市金融的融合,经济二元性与金融二元性将最终消失。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地区)二元经济与二元金融、二元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史已经证明了这一基本规律和内在机理。 19世纪中叶前,中国经济始终以传统一元小农经济和手工业为主,因为经济、政治、人口、地理、文化等各种因素决定影响,中国始终未能形成工业比较利益、大量的农村剩余,同时也缺乏现代银行业将仅存的农村剩余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转换成工业所需资本,最终导致中国传统一元经济难以实现向二元经济的突破,陷入“低水平陷阱”和“贫困恶性循环”之中。鸦片战争后,伴随传统一元经济受到冲击而又长期存在,近现代工商业获得发展而又相对落后,中国金融开始呈现出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对立。 建国后为尽快实现工业化,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下,国家通过建立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从属财政的财政主导型融资体制,以计划手段把有限的农村资金优先安排到重工业部门,实现资金配置与发展战略的统一衔接。这种将农村剩余向城市转移的资源配置方式实质是二元金融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内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重工业优先增长的发展战略之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在实现两大历史潮流的交汇——二元经济转换和市场经济转型。在此过程中,中国经济总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但二元经济转换却起伏波动。国家通过二元金融在将一部分农村金融剩余保留在农村支持“三农”的同时,又将一部分农村金融剩余继续向工业领域转移,联同工业金融剩余一起满足国有企业、工业化的资金需求。内生于这一战略安排,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改革推进,农村金融资金在保留一部分在农村同时亦不断“外流”。通过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二元经济与二元金融、二元经济与农村金融之间具有十分明显的关系。笔者认为,这一阶段的农村金融、二元金融发展虽然符合二元经济转换农业支持工业阶段的基本态势,取得重要成就(一方面,将资金向工业领域倾斜,为工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极大空间,中国在此阶段共有几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出来;另一方面,将一部分资金保留在农村,提高了农村科技水平,保障了两部门粮食需求,促进了传统农业改造等,从而也保证了将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转移出来),但是在市场化导向及国家效用函数“选择”、“政治银行家”强大作用等因素影响下,这个阶段存在二元金融不平衡过大、农村金融抑制过度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从而也延缓了二元经济转换。 我国当前和将来较长时期的二元经济转换处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阶段,这决定了农村金融剩余必须全部“保水于田”,同时农村金融还需联同城市金融,将一部分工业金融剩余转移到农村,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二元经济的这一历史性转型要求我们同步推进二元金融、农村金融的历史性转型。为此,我们要通过相应法律、政策、制度安排,强迫商业性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适度发展微型金融,从而满足农户、农村企业、地方政府、国家“四大主体”以提高农民素质、保障农户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改善农村基础建设、推进农业工业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基本内容的微观、中观、宏观“三大层次”农村金融需求,确保在工业化、城镇化同时实现农业现代化,确保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持续转移,从而促进现代一元经济在我国尽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