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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制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是较为成熟的一项经济制度,外贸代理制法律法规之间呈现剧烈的矛盾冲突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所特有的现象,而这些矛盾是影响我国二十多年来推行外贸代理制绩效的主要因素。
本文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外贸代理制法律冲突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外贸代理制及法经济学的相关问题。在明确代理概念范围的基础上,对外贸代理的内涵和法律属性作了分析,同时分析了实行外贸代理制的意义,并简要介绍了外贸代理制的产生发展和现状。然后,论述了法经济学的涵义、起源及演进过程,介绍了法经济学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法经济学的基本定理。最后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我国外贸代理制问题进行了审视。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我国外贸代理立法及其冲突。首先按照我国外贸代理制法律调整的演进顺序,对不同时期下外贸代理法律制度的变迁和法律改进的表现、外贸代理法律体系的运作与实务矛盾冲突等进行了分析评述。接着分析了外贸代理制法律冲突产生的经济原因及影响。
第三部分从法经济学角度切入,使用微观经济学的工具,主要以成本-收益为分析方法,进一步对效益最大化、公平与效率、均衡性等问题作了具体分析。
第四部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了外贸代理制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在法律适用中,虽然可以通过法律选择的若干原则确定何者优先适用,使冲突暂时得缓解,但这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制度变迁,即建立新的外贸代理制。具体建议是:首先,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重新分配外贸经营权;其次,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外贸代理立法,消除法律冲突,建立起既符合国际通行代理规则,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外贸代理法律制度;与此同时,优化外贸代理制的经济环境;最后,要进一步鼓励建立新型外贸代理机构,充分发挥外贸代理制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