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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时期,转型时期的城市规划的转型关键在于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而公共政策的价值核心在于保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反映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即为保障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落实。本文即是从公共政策视角来研究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对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物品的空间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构建评估体系,进行案例应用,最后提出规划建议。文章首先研究了公共政策相关理论和城市规划评估的相关理论及其实践经验,并指出了我国目前城市规划评估所处的整合困境。通过深入探究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提出了城市规划评估与公共政策整合的途径。文章认为,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应该以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落实为评估重点,并对相关规划政策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测,同时对公众参与情况进行分析。基于此,文章围绕规划目标落实、规划政策运行和规划主体价值三个领域构建公共政策视角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理论框架、模式方法、及内容指标体系。理论与实践结合,文章对合川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体系的运用,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分析和判定。根据结果分析,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合川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为一般等级,表明合川的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落实情况与规划目标有一定差距,规划政策对空间的管理与监督还需加强,规划的政策属性体现的不够,公众对城市规划的认可度与满意度不高。结合案例结果,文章对实施评估的内在机制进行了探讨,认为在目前的规划体系中,规划的政策属性缺失,规划存在的不确定性,规划的编制失效,规划的实施缺乏保障,规划主体的参与度不高是导致公共政策视角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不够理想的症结所在。针对以上问题,文章最后提出了促进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几点建议和策略。文章认为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应注重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公共政策的实施手段,应注重合理选择实施评估主体,应注重完善实施评估的运行机制,应注重完善总体规划的动态监测体系和定期评估制度,应注重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公共政策的实施手段,应注重建立总体规划的定期评估制度并完善信息跟踪和反馈机制,应注重提高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科学性,应注重建立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