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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卫生监督是我国卫生健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卫生健康管理的重要方式。卫生行政处罚作为实现卫生监督成效的重要手段,对维护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维持医疗服务市场的合法及有序运行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医疗卫生监督属于卫生监督的重要分支,其主要职责是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个人是否合法依法开展诊疗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执业和无证行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通过对近年来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实地调研和对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数据的归纳分析发现,在作出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都遇到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无证行医这两个方面,比如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违法执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存在着对专业临床科室检查的知识储备欠缺、证据收集不及时、证据固定困难、笔录制作不全面等问题;在对无证行医实施行政处罚时,存在发现违法行为难、违法地点隐蔽取证难、处罚决定难、处罚力度小、结案不彻底等问题。这些问题出现在作出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中,广泛地存在于行政处罚的受理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与结案等各个环节中。如果关键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使得作出行政处罚的过程出现障碍,就会对整个卫生行政处罚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风险与困难。这不仅会导致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时面临各种掣肘,也会对整个医疗卫生监督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研究目的通过应用PDCA循环对作出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进行优化,发现并解决在行政处罚受理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与结案等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整体上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监督的行政处罚行为,并根据研究结果提供合理化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将PDCA循环应用到济宁市R区卫生监督机构作出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中,在行政处罚的受理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与结案等环节,经头脑风暴、问卷调查、关键人物访谈、“鱼骨图”质量管理工具等方法确定行政处罚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化的关键指标,然后依照PDCA循环依次对每一个环节进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优化循环时间为一年,将2017年进行循环优化前的行政处罚相关数据和评价指标与2018年经过一轮PDCA循环优化后的相关数据和评价指标进行对比,逐步改善和解决存在于各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作出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优化,使医疗卫生监督的行政处罚行为在整体上得到改进和提升。主要结果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行为和对无证行医的行政处罚行为,对这两个方面分别制定具体的PDCA循环优化方案并在济宁市R区进行PDCA首轮循环。研究发现,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优化中,在受理与立案环节、调查取证环节、处罚决定环节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为案件来源单一、证据固定困难、简易程序处罚过多;在对无证行医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优化中,在调查取证环节、处罚决定环节、执行与结案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为违法地点隐蔽难取证、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案件少、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PDCA首轮循环优化后,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优化方面,受理与立案环节案件的来源明显增多(p<0.05),调查取证环节证据固定困难不再是主要问题(p<0.05),处罚决定环节简易程序处罚过多的问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p>0.05),对没有问题的执行与结案环节未进行优化;在对无证行医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优化方面,调查取证环节租赁等隐蔽场所发现取证案件明显增多(p<0.05),处罚决定环节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案件明显增多(p<0.05),执行与结案环节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有明显改善(p<0.05),对没有问题的受理与立案环节未进行优化。经PDCA首轮循环优化后,在对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的整体优化方面,在质量维度,行政处罚按时结案率由92.3%提高到100.0%,无证行医率由8.8%下降为1.0%,经Fisher精确检验变化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数量维度,查处案件数量由39件提高到111件,罚款金额由30.1万元提高到77.9万元,人均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由3.5件提高到10.1件;其中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由30件提高到92件,罚款金额由15.6万元提高到49.1万元;对无证行医作出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由9件提高到19件,罚款金额由14.5万元提高到28.8万元。结论与建议PDCA循环对R区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起到了优化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政处罚行为和对无证行医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优化中,受理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与结案等环节都已得到不同程度的优化。其中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政处罚行为的处罚决定环节,优化作用不明显,原因可能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于处罚程序还存在认知不足。PDCA循环对R区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行为整体上起到了优化作用,主要表现为,在质量维度方面行政处罚按时结案率提升至100%、无证行医率大幅下降;在数量维度方面查处案件数量、罚款金额数、人均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均得到提升。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政处罚行为的整体优化结果要好于对无证行医行政处罚行为。建议在医疗卫生监督的行政处罚行为中尝试推广应用PDCA循环优化。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政处罚行为的过程优化中,在处罚决定环节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程序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