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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电子支付是一种由独立于银行的非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通过提供资金清算服务进行的一种支付模式,这种新兴的模式为电子支付中信任与安全难题找到了初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电子商务的繁荣与发展。但我国目前电子支付立法的步伐明显落后与支付行业的发展,表现出明显滞后、效力等级较低、范围过窄等特点,在第三方电子支付领域的立法既不全面也不完善,我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要优化我国的电子支付法律环境,引导并规范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的发展,维护网络时代的金融安全,亟须加强第三方电子支付的法学研究。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第三方电子支付进行概述,针对其定义、模式和主要内容展开论述,进而分析第三方电子支付的特点和作用,最后对国内外第三方电子支付的立法状况进行了简单介绍。由于目前我国第三方电子支付领域的立法滞后情况普遍存在于各个环节,而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电子支付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政府的金融监管是该领域立法必须首先解决的两大难题,也与该行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文章的第二和第三部分分别对这两大问题进行了展开论述,并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在第三方电子支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文章分别对差错处理、责任分配、抗辩权延伸和个人信息保护四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国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立法缺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立法的完善建议。在第三方电子支付的金融监管方面,文章首先对其特点和原则进行了论述,然后从市场准入、备付金监管和反洗钱监管三个重点对金融监管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支付结算体系是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第三方电子支付是信息化时代的新产物,且游离于银行支付系统之外,其支付清算的主体地位和运营行为都亟须得到法律的确认和规范,这是完善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本文通过以上论述和分析,可为该领域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一些理论支持。此外,本文将第三方电子支付纳入网络金融的范畴,同时可为我国网络金融的立法提供一些简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