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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我国住房分配制度几经变迁,保障房经营模式由完全福利化向市场化为主体转变。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在全国确立公共福利分房制度,但囿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投资结构的影响,居民住房供给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为适应经济发展对居民住房的需求,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进行重大变革,由单一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分房制度,演变为单一的货币化分房,商品房市场供应制度,居民住房和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市场化的运作最终导致房地产业利润高企,住房标准提供与市场现有水平脱离,商品房异化为投资资产,使用价值逐步弱化,投机行为使房地产的价格严重脱离居民的承受能力。为解决房改政策以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境难题,政府启动了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保障房投资建设,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现实住房需求。从保障房体系分析,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公租房以及安置房均是保障房建设的子项目,分别从不同层次满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本文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深刻分析我国保障房在融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借鉴发达国家保障房融资经验,提出解决我国保障房融资困境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包括资金来源多样化、政府主导、融资渠道创新、项目融资、地方政府平台融资以及依托、PPP融资等措施。随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制度深化改革,市场机制在房地产资源配置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房产投机行为严重,房地产市场自我调控机制失灵,房价高涨,居民丧失住房支付能力,中低收入家庭难以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居住问题。政府具有保障居民住房的职责和义务,在市场调控机制失灵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出台政策进行干预,理清政府投资边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作为保障房建设的主体,并不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经济被取代,更不会破坏产业内市场机制,在房地产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配置依旧是最有效的手段。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有效组成,健全保障房融资体系,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对市场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进行行政干预,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有利于规范房地产业良性发展,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