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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代理问题,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内部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自此,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正式建立。但是,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受到普遍质疑。这种情况下,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当中所起到的作用,考察其对公司绩效和公司价值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独立董事公司治理机制,推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本文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普遍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大背景下,研究独立董事对中国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验证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当中的有效性。其目的是考察独立董事在公司当中的作用,是否像监管部门当初所设想那样,减小了上市公司当中的代理成本,进而提高公司绩效和公司价值。另外,本文的研究也试图验证是否存在一个被大部分公司普遍接受的最优董事会结构。如果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又是什么原因决定了公司的最优董事会结构。
本文首先简要的回顾了公司治理、董事会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然后对国内外独立董事的相关研究进行了详细的综述。接下来,在本文第3章当中,我们借鉴Fama and French(1998)的分析框架,对中国上市公司现金资产的市场估值做了细致的研究。研究后我们发现,独立董事对公司现金资产的市场估值有显著影响,与公司绩效存在不太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具体的讲,在独立董事占比较多的公司中,现金的估值较高,现金股利的估值较低。与此相反,在独立董事占比较少的公司当中,现金的估值较低,而现金股利的估值较高。这表明独立董事明显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证明独立董事是有效的。
虽然从现金资产估值的方面找到了支持独立董事有效的一些证据,但是我们也发现,独立董事占比与公司绩效(托宾Q)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不显著。根据Defond,Hann and Hu(2005)、Duchin,Matsusaka and Ozbas(2010)等人的研究成果,我们猜测,造成独立董事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不显著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在之前分析当中,对公司内部的信息特征不加区分的缘故。这一信息特征是指公司内部普遍存在的,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本文当中,我们用信息成本的大小刻画公司内部这种信息不对称程度。沿着这一思路,我们在第4章中构建了关于信息成本与公司最优董事会结构的模型。模型当中,我们将公司董事会成员分为内部董事、非独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三种类型。其中,非独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均为普遍意义上的外部董事范畴,他们的基本职能是,监督高级管理层行为并为其经营活动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两种外部董事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致程度和获取信息的成本不同。相比较而言,独立董事与投资者的利益更为一致,而非独立外部董事获取信息的成本则更低。内部董事是由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层兼任,他们知晓公司的任何细节信息。因此,他们掌握的关于公司的信息是完备的,获取信息的成本为零。在这些基本假定的条件下,我们得到了公司最优董事会的基本模型。该模型指出,当公司信息成本较低时,增加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是帕累托改进;当公司信息成本较高时,增加公司董事会中非独立外部董事的占比是帕累托改进;而当公司信息成本很高时,增加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的占比是最优的选择。
根据Coles,Daniel and Naveen(2008)关于公司董事会结构调整成本的论述,我们在公司最优董事会基本模型中引入董事会调整的成本。与Coles,Daniel andNaveen(2008)等的结论十分相似,我们发现,当我们引入董事会结构的调整成本后,公司董事会结构偏离了董事会结构的理论最优值,这种“次优”的董事会结构中三种类型的董事的占比均为正。这也证明了现实当中存在的多种类型董事在董事会中共存的合理性。
为了动态地考查公司董事会的调整过程,我们根据Drymiotes(2007)的结论,在原有的模型当中假定:内部董事为外部董事提供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层进行决策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我们假定,公司增加内部董事在董事会当中的占比,至少在在一定的范围内会提升外部董事获得公司相关信息的概率,从而降低信息成本。在这一假定下,我们构建了公司董事会最优董事会结构的动态调整模型。该模型指出,当外部董事可以通过内部董事获取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信息时,董事会结构存在最优的结构特征。而此时的董事会最优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董事利益与中小投资者的一致程度。具体的讲,当公司内部董事的利益与中小投资者比较一致时,公司最优董事会应该由内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构成;而当公司内部董事的利益与中小投资者不一致时,应该由内部董事与非独立外部董事共同组建董事会。
总的来说,本文的最优董事会结构模型显示,公司中信息成本可能会影响独立董事有效性的发挥。当公司当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时,独立董事获取信息的成本巨大,无法从投资者利益出发作出正确的判断,此时独立董事对公司绩效没有影响或影响为负;而当公司中信息不对称不严重时,独立董事能够以极低的成本获取公司经营相关信息,能够从投资者利益出发进行正确的决策,此时独立董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为正。
在随后的第5章当中,我们根据前一章理论模型的结论,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并进行验证。在验证假设的过程当中,为了尽可能的克服其他固定效应的影响,我们借鉴Duchin,Matsusaka and Ozbas(2010)利用差分形式的研究方法,对提出的假设进行检验和分析。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分析当中所用到的信息成本指数,是采用Krishnaswami and Subramaniam(1999)的方法构建的。这种利用分析师的预测数据构造的信息成本指数,衡量了公司董事会当中信息不对称程度。研究结果显示,信息成本显著地影响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的公司当中,提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占比,会提升公司绩效(分别用公司股票投资收益、资产报酬率和托宾Q衡量)。而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公司当中,提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占比,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甚至更多的时候会降低公司绩效。
本文的研究结论与以前的大部分研究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当中是否有效是有条件的。虽然从总体而言,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是基本有效的,特别是从资产估值角度来看,市场对独立董事持有肯定的态度。但是,我们发现独立董事只有在信息成本较低的公司当中,对公司绩效有正面影响;在信息成本较高的公司当中,独立董事这种正面影响降低,甚至在某些信息成本很高的公司中,独立董事与公司绩效之间呈负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