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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经济作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经济支柱,不仅成为适应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经济组织形态,同时也是提高区域经济国际竞争力的不竭源泉。我省产业集群的发展实践,是对改革开放发展模式极富价值的探索之一,并为后发地区经济腾飞提供了难得的借鉴。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产业集群发展受到能源、土地、劳动力等成本因素,以及技术、知识产权等国际竞争因素的制约;尤其是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传统产业集群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为此,产业集群迫切需要依靠创新和技术进步实现自身升级,迫切需要政府结合产业集群自身成长和发展的特点,在相应的领域和时期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实现集群可持续发展。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省先后提出了《产业转移》、《考核体系》和《珠三角发展规划刚要》等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尤其是《珠三角发展规划刚要》以国家意志的形式为珠三角的创新发展进行了长远规划,为珠三角地区发展指明了方向。广东省科技厅落实在《珠三角规划刚要》中明确提出了东莞、佛山、中山等城市推进产业集群升级、建立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市的要求,成为本文问题提出的主要依据。
本文通过选取2007年被国家科技部定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的中山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政府行为做切入点,从不同的理论视角阐释集群创新的机理、效应,并以此作为产业集群创新政策的理论基础,分析中山市产业集群创新进程中政府如何采取各种措施、出台相关政策加以扶持,逐渐培养产业集群从小到大的过程,并对政府实施的政策工具、方法手段加以详释。同时,对其中可能影响集群创新的因素和问题进行剖析并给出相应措施建议。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实施“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政府仍要适当发挥引导创新的主体作用,这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的有效过渡,将中山市政府促进产业集群创新的各种行动举措作为研究对象,不但为珠三角地区以及全国其他一些产业集群密集的区域,通过实施集群创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经验借鉴,而且对产业集群创新研究提供实证参考。
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文章选题文献综述;第二部分介绍集群创新相关定义及理论:第三部分对中山市政府推动集群创新的各种政策措施和实施效果加以总结;第四部分论述政府在推动集群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提出政府在推动集群创新过程中对策建议;第六部分是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