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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设市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演变着,现阶段城市化的进程对设市制度改革提出了要求,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乡镇经济的繁荣使得部分镇已经达到了城市的水平,而传统设市制度限制了小城镇的发展,各地纷纷提出建设“镇级市”试点。设立镇级市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设立镇级市的依据,以及设市模式的建构等问题俨然成为了急需讨论的议题,国内有针对性的研究并不常见。设市标准就是“城市设置标准”,是我国设市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本文从设市标准的研究入手,采用过程分析法对改革开放前后的相关设市标准的进行比较研究,对不同时期的设市标准进行评价,认为现行的设市标准对设市工作产生消极影响。并从政策背景和城市化背景等方面分析了镇级市的设市趋势,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镇级市设市方案: (1)镇级市设市工作应是在区域背景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区域城市化特点建立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通过专家问卷确定各指标权重,对城镇的设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价; (2)设市标准的确定主要根据国外设市经验的借鉴,以我国现行的设市标准为参考,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研究认为合理的设市标准指标应具体分为人口规模、经济规模两个方面的指标,即镇级市设市人口规模应达到5万人,经济规模可以沿用原来设立县级市的设市标准; (3)最后还需进行设市模式创新,构建“县管市”的县域多中心发展模式。本文以福清市为例对此设市方案进行实证研究:将福清市17个镇进行设市条件综合评价,从综合评价排序的结果看,江阴镇、龙田镇、城头镇综合得分显著高于后续排位的乡镇,设市条件较好;根据上文制定的镇级市设市标准,对福清市各镇是否符合设市标准进行比较对照,江阴镇、龙田镇、城头镇都符合设市标准,但是根据镇级市设市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本文认为福清市设立一个镇级市较为合适,设市条件综合评价得分最高,并符合设市标准的江阴镇设市可行性最强。在县域范围内探讨了福清市下辖“江阴市”的设市模式,具体表现为建立县域双级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和双中心的县域经济体。镇级市设市不仅是福清市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很多乡镇经济发达的地区持续发展的需要。本篇文章以设市标准沿革为切入点,立足于理论研究和经验分析的基础,以修正原有设市标准对设市工作的消极影响、设立镇级市为出发点,提出了可供实践参考的设市方案;跳出传统宏观视角,选择福清市作为实证研究的案例,在区域设市条件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设市标准的对照,选出设市条件最优的镇设立镇级市,并具体论述了镇级市设市模式创新的方式,为镇级市改革的前期战略研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