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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等构成的经营收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收入来源;前期费用、市政基础设施费、期间费用、土地增值税等构成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要成本。土地增值税作为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直接影响公司利润增长。近年来土地增值税税收增幅远高于其他税种,自2007年2月1日起,土地增值税缴纳办法正式由预征制转为清算制,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负担加重。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和收益分配等活动进行调整,寻求企业收益和税务负担的最佳配比,从而降低土地增值税税务成本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选取H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阐述H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纳税状况,依据土地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将公司实际情况作为考量依据,对H公司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效果进行了分析。首先,论文归纳与整理H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具体状况,参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在此税务筹划方案的基础上,阐述公司与税局认定土地增值税税额的差异。其次,论文进一步分析H公司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关键点,从国家税务政策角度分析税务筹划的空间,从组织架构设计的角度,阐述土地增值税筹划可通过公司组织形式、合理的转移定价、以及选择项目核算方式、利用特殊扣除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最后,论文通过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分析,发现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的关键点:依据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征政策,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对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进行测算,以达到预期征收的税额与实际清算的结果差异减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并提出系统性与前瞻性是税务筹划方案实施的关键。综上所述,论文通过对H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分析,使公司在降低税收负担的同时,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