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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美国国父之一,《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也是美国政治家、思想家、历史学家以及启蒙思想家。《弗吉尼亚笔记》(Notes on the State of Viginia)是杰斐逊早年的作品,动笔于1780年11月,期间因战事中断写作,1781年,《弗吉尼亚笔记》基本成型。1785年,法文版《弗吉尼亚笔记》在巴黎出版,但只在小范围内发行,直到1787年制宪会议期间,英文版的《弗吉尼亚笔记》才正式在美国公开发行。《弗吉尼亚笔记》的写作到正式发表处于各州制定宪法到联邦制宪的过程中,这一时期美利坚的宪政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革命初期,美利坚人意图借助英国的宪政思想摆脱英帝国的腐败和危机,各州运用继承下来的政治观念改革内部事务,创建各州宪法;革命后期,美利坚人重新探究革命原则,创建新的全国性政府,终于建立起了与英国截然不同的联邦共和制国家。《弗吉尼亚笔记》为我们理解这一时期宪政思想的变化提供了极佳的材料和视角。 在《弗吉尼亚笔记》中,杰斐逊以一种独特的思维模式论述了这一时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即,基于对自然以及社会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论述政治和法律问题,通过这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式的论述方式,杰斐逊探究了弗吉尼亚以及美国的法的精神。 本文意图通过对《弗吉尼亚笔记》的写作背景以及文本内容的解读,探究杰斐逊对美利坚宪政体制和共和主义的认识,结合杰斐逊思想前后的变化,探究《弗吉尼亚笔记》在杰斐逊思想中的地位。同时,将《弗吉尼亚笔记》放置在独立到制宪这一时期的历史背景下,研究《弗吉尼亚笔记》在美国政治和法律思想史中的地位和意义。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弗吉尼亚笔记》(以下简称为《笔记》)的写作背景。一方面,从《笔记》的时代背景入手,理解美国这一时期宪法体制和政体发生的变化;另一方面,从《笔记》的写作历程入手,了解《笔记》从写作到发表经历的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以及杰斐逊对《笔记》的价值和影响抱有的期待。 第二部分:《弗吉尼亚笔记》与“法的精神”。在《笔记》中,杰斐逊对弗吉尼亚的地理、人口、经济等做了详细的阐述。同时,杰斐逊将对地理、人口等方面的论述置于政治法律之前,分别讨论了地理、人口、宗教、经济以及政体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弗吉尼亚州在美国革命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十三个殖民地中也有重要的地位。《弗吉尼亚笔记》是杰斐逊对弗吉尼亚法的精神的探究,也是透过弗吉尼亚对美国的法的精神的探究。 第三部分:《弗吉尼亚笔记》与杰斐逊的思想遗产。首先,结合杰斐逊后期对政治、经济以及种族问题的看法,探究杰斐逊思想发生的转变,进而对《笔记》在杰斐逊思想中的地位进行定位和评价;其次,结合《笔记》的时代背景,探究《笔记》与1787年《联邦宪法》在制度设计上的差异,进而理解《笔记》在美国思想史中的地位和影响。